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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當彼此和睦 馬可福音 9:42-50

應當彼此和睦 馬可福音 9:42-50 林志寰牧師 在上週的信息中,我們看到耶穌的12個門徒為了爭論誰大,爭的面紅耳赤的。耶穌教導他們,不要相互比較,先從小事做起,把小事做完做好,神就會把大事交給你做。接著,耶穌又教導說,作為基督的門徒,最重要的是彼此和睦, 以和為貴。我們來看耶穌是怎麼說的: 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裡。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46你瘸腿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。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;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。48在那裡,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(馬可福音 9:42-48) 1. 不要墬入犯罪的綑綁 耶穌講到使人跌倒和使自己跌倒的下場。跌倒:要從神的審判的角度來解釋,跌倒的下場和被沉到海底的結局是一樣的,下到地獄。聖經中對於死亡有兩層意義:一個是肉體生命的逝去。人死後,靈魂若上到天堂,那是有神的地方,有永恆的喜樂—這是永生。另一個去處就下到地獄,是與神永遠隔離的地方,哪裡有永遠的刑罰—這是永死。 福音是關乎永恆的生命。耶穌用斷尾求生的比喻形容說,若是你的一隻手,一隻腳、或一隻眼睛使自己遠離了神,為了要保住永生的恩典,必須堅決地把那手腳砍掉,把眼睛挖出來。這是說如果我們的手做了不該做的事,眼睛看了不該看的東西,腳去了不正當的場所,就要接受血淋淋的教訓嗎?應該沒有人會真的這麼做吧? 這比喻不能按著字面解釋,那耶穌的比喻中的手、腳、眼睛指的是什麼意思呢?首先,耶穌舉這比喻來教導的原因是門徒在彼此爭論誰為大,在比誰比較有能力,誰的表現比較好,誰比較能折服別人。因此,我們或許可以這麼解釋: • 手:才能或財富 • 腳:力量或主權 • 眼睛:學識與智慧 砍掉、挖出是拋棄、放下、捨棄的意思。 耶穌是教導門徒,我們行事不能依靠自己的勢力(背景,出身,地位...)與才能(才華,學識,經歷...)。若是我們擁有許多才能,卻使我們遠離了神,那是要繼續離神越來越遠,還是寧願放下自己的驕傲?若是我們有很好的工作或事業,若越來越發達,越來越忙碌,導致我們無法親近神,離神越來越遠,你會考慮把工作做些調整嗎?若是我們的學歷和知識使我們對神總是抱著懷疑或批

在小事上忠心 馬可福音9:30-41

在小事上忠心 馬可福音 9:30-41 林志寰牧師 有人這麼說,天才與庸才的差別,不在基因,不在天分,而在於你是否專注和堅持! 耶穌說: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 不多的事 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 ( 馬太福音 25:23) 又說: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 ( 路加福音 16:10) 今天,我們來談談在小事上忠心 … 30 他們離開那地方,經過加利利;耶穌不願意人知道。 31 於是教訓門徒,說:「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,他們要殺害他;被殺以後,過三天他要復活。」 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,又不敢問他。 33 他們來到迦百農。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:「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?」 34 門徒不作聲,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。 35 耶穌坐下,叫十二個門徒來,說:「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,他必作眾人末後的,作眾人的用人。」 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,叫他站在門徒中間,又抱起他來,對他們說: 37 「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;凡接待我的,不是接待我,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。」 ( 馬可福音 9:30-37) 為什麼門徒在爭論誰為大? 就在這件事之前,主耶穌帶了三個門徒到山上去禱告,而且改變了形象,這三個門徒還看到先知摩西和以利亞。而留在山下的九個門徒,竟然無法把附在小孩身上的鬼趕出去。不久之前,耶穌才差遣門徒去傳福音,賜他們權柄,醫病,趕鬼,成果輝煌,現在怎麼軟弱無力呢? 本來大家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,但是當九個門徒看到主耶穌只帶了其中三位上山,可能就會有想法了。從山上下來的三個門徒可能覺得自己的地位高了起來。就有門徒驕傲了,也有人嫉妒。再加上門徒都以為主耶穌要去耶路撒冷稱王, 必須 趕緊把自己在王左右的位置喬好,結果你一句我一句的,大家爭的面紅耳赤。 那驕傲,狂妄,並惡道,以及乖謬的口,都為我所恨惡。 ( 箴言 8:13) 驕傲在敗壞以先,狂心在跌倒之前。 ( 箴言 16:18) 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 ( 雅各書 4:6) 1.       1.  驕傲是神所恨惡的行為 38 約翰對耶穌說:「夫子,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,我們就 禁止 他,因為 他不跟從我們 。」 請注意 ,門徒禁止那些奉耶穌的名趕

走在以馬忤斯的路上 路加福音24:13-24

走在以馬忤斯的路上 路加福音 24:13-24 林志寰牧師   這段經文記載了兩位門徒走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, 與復活的主相遇的奇妙旅程,這事發生在耶穌復活的那天。路加福音 24:1 說,七日的頭一日,黎明的時候, 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,發現墳墓是空的。 天使宣告說:他不在這裡,已經復活了。 ( 路 24:6) 。 婦女回去告訴門徒,彼得跑到墳墓,確實墳墓是空的, 見細麻布獨在一處,就回去了,心裡希奇所成的事。 ( 路 24: 12) 才僅僅一周之前,耶穌和門徒在群眾的歡呼聲中走進耶路撒冷。 然後耶穌被補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門徒的心情從高山掉進山谷, 幾天之內,所有的夢想都破滅了。 他們還無法接受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惡訊, 更別說耶穌竟然復活了。這些事來的太突然了,心裡根本毫無準備。 空的墳墓更讓他們茫然,不知所措。 兩個門徒不知所措的離開了耶路撒冷,向以馬忤斯走去。 這路程約有二十五里,相當於七英哩,走路大約三個小時。 他們在路上七嘴八舌的談論著,從婦女們那兒聽來的, 有關耶穌復活的消息。這時,耶穌忽然出現在他們身旁, 和他們同行。 在以馬忤斯的路上,神與人親近相遇,神主動地向人顯現。 這是神聖的一刻,也是人頓悟的一刻。當我們迷茫失意的時候, 神主動親近我們,向我們顯現,只是很多時候,我們沒有認出祂來。 就像這兩個門徒,忚們的眼睛迷糊了, 其實是心靈被憂傷完全壟罩了,所以沒有認出這人是耶穌。 我們也常常被身邊發生的事情給迷糊了, 被外在物質纏住了我們的心,或被憤怒驕傲所佔有, 因此看不見神就在我們身邊,與我們同行。 耶穌親自伴他們同行,又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 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 耶穌是一邊走一邊向這兩個門徒解釋聖經中的應許都是關乎祂的。 過去幾天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,都是神拯救罪人的計劃之一。 他們所看見的不是盼望的終結,而是盼望的開始。 往以馬忤期的旅程變為三人查經小組。 兩個門徒開始明白神的話之後,心裡就火熱起來。當我們明白聖經, 更多的認識基督時,是否也曾在心中有這樣火熱的感覺? 神透過耶穌的話,並聖靈的工作, 幫助我們明白耶穌是為我們的罪忍受鞭傷,甚至流血捨命在十架上, 這是讀經中很重要的領悟。當我們明白神的心意時, 就與復活的主面對面相遇了。 三個小時的查經,很快就過去了。他們到達以馬忤斯時, 太陽要下山了,耶穌就與他們一

穩賺的生命 馬可福音 8:27-37

穩賺的生命   馬可福音 8:27-37 林志寰牧師 我們都盼望做人生的贏家,但有人說,人生就如一盤又一盤的賭局,意味著十賭九輸。你也許有贏的時候,但賠上的肯定更多。我們一生中其實不斷地用自己有限的生命(時間,體力,年歲…)在進行交易,總盼望著能換得些什麼,不是嗎? 在今天的經文裡,耶穌問了門徒三個有關信仰的關鍵問題: 你說我是誰? 你體貼的是什麼? 你賺得了什麼? 這三個問題也是來檢視你我每個人的信仰生活:是否跟耶穌有緊密的關係,是否把生活重心放對的地方,在得失之間是否做了合神心意的選擇。 27耶穌和門徒出去,往凱撒利亞•腓立比村莊去;在路上問門徒說:「人說我是誰?」28他們說:「有人說是施洗的 約翰;有人說是以利亞;又有人說是先知裡的一位。」29又問他們說:「你們說我是誰?」彼得回答說:「你是基督。」30耶穌就禁戒他們,不要告訴人。31從此,他教訓他們說: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,被長老、祭司長,和文士棄絕,並且被殺,過三天復活。」(馬可福音 8:27-31) 1. 你說我是誰? 耶穌問門徒說:「人說我是誰?」有的門徒說,是施洗的約翰,因為他曾向以色列人傳悔改的信息。也有的說是以利亞,因為曾他為神大發熱心。或籠統地說,是古代先知中的一位,因為都在神發聲。施洗約翰,以利亞,和眾先知都是神所用的僕人,但都不足以代表耶穌基督。 有人說,意味著那是從別人那聽來的,從網路上看來的,都是道聽塗說。因此,耶穌問門徒,你們說我是誰?彼得立刻回答說,你是基督。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,是神授予屬天的權柄,來到這世上,為了完成神救贖人類的使命。 為了完成這使命,耶穌必須受許多苦,意味著他必須完全地順服天父的旨意。他傳道時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,又要被人唾棄逼迫,遭受鞭打刑罰。他也被家人和同胞排斥,甚至被自己的門徒背叛出賣。他降世為人,不是要推翻地上的政權,而是要被棄絕,殺害,三日之後復活,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,也就是教會。 耶穌直接了當的問門徒,你們說我是誰?意思是,你們到底認識我有多少?耶穌也在問我們同樣的問題。認識--在聖經中表示有親密的關係,有緊密的連結。 你也許已經接受耶穌基督有些年日了,但是在你心目中的耶穌,只是在你有需要時會聽你的禱告,很靈驗的神,或者祂真的是你生命的主宰?你是否常在禱告中與聖靈心心相印,在讀經中抓住神的應許,並且回應耶穌基督對你的呼召呢?或者,你與耶穌只是住在同個屋子

從心開始,超越自我 馬可福音 7:14-23

從心開始,超越自我 馬可福音 7:14-23 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(羅馬書 8:37) 得勝之意是更新,就是要超越自我。有餘是不斷,持續之意。得勝有餘的秘訣是依靠愛我們的主,就能不斷的超越現在的我。 14耶穌又叫眾人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都要聽我的話,也要明白。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,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。」(有古卷加:16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)17耶穌離開眾人,進了屋子,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。(馬可福音 7:14-17) 我們不但要聽明白神的話,更還要有行動,聽到就要做到。耶穌說:吃進去的東西只會影響到自己的健康,不會傷害他人。然而,我們的言行和舉止,卻會時時得罪神,也得罪身邊的人。 18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?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,不能污穢人,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,乃是入他的肚腹,又落到茅廁裡。(這是說,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)」;20又說:「從人裡面出來的,那才能污穢人;(馬可福音 7:18-20) 在利未記11章中,摩西的法律規定了以色列人的飲食條例,列出了什麼可以吃,什麼不能吃。然而,耶穌竟然說,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,都可以吃。人的心才是決定食物是否潔淨的關鍵,而不在於食材本身。使徒保羅也說: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(羅14:14) 難道耶穌和保羅都要推翻神在古代頒佈的誡命和典章嗎?當然不是。 以色列人世代遵行神的律法,誡命和典章,但他們遠離了神話語原本的精神和用意。聖經上說,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的。但常被忽略的也是律法最重要的目的,是教人以敬畏的心親近神。 因此,耶穌曾說:我來不是要廢去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。耶穌不是否定律法,乃是把律法作更精準的詮釋,並且以身作則,好叫人人都能更合神心意的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。 耶路撒冷啊,你當洗去心中的惡,使你可以得救。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?(耶利米書4:14) 基督徒有聖靈的內在,身體是聖靈的殿,人人都是移動的聖殿,就當追求聖潔。如何洗去心中的惡呢? 1.     找出生命中的內在垃圾 耶穌對門徒說: 21因為從裡面,就是從人心裡,發出惡念、苟合、22偷盜、凶殺、姦淫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謗讟、驕傲、狂妄。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,且能污穢人。」(馬可福音 7:20-23) 耶穌一口氣列舉出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