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小事上忠心 馬可福音9:30-41

在小事上忠心

馬可福音9:30-41

林志寰牧師


有人這麼說,天才與庸才的差別,不在基因,不在天分,而在於你是否專注和堅持!

耶穌說: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(馬太福音25:23) 又說: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(路加福音 16:10)

今天,我們來談談在小事上忠心

30他們離開那地方,經過加利利;耶穌不願意人知道。31於是教訓門徒,說:「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,他們要殺害他;被殺以後,過三天他要復活。」32門徒卻不明白這話,又不敢問他。33他們來到迦百農。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:「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?」34門徒不作聲,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。

35耶穌坐下,叫十二個門徒來,說:「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,他必作眾人末後的,作眾人的用人。」36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,叫他站在門徒中間,又抱起他來,對他們說:37「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;凡接待我的,不是接待我,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。」(馬可福音9:30-37)

為什麼門徒在爭論誰為大?

就在這件事之前,主耶穌帶了三個門徒到山上去禱告,而且改變了形象,這三個門徒還看到先知摩西和以利亞。而留在山下的九個門徒,竟然無法把附在小孩身上的鬼趕出去。不久之前,耶穌才差遣門徒去傳福音,賜他們權柄,醫病,趕鬼,成果輝煌,現在怎麼軟弱無力呢?

本來大家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,但是當九個門徒看到主耶穌只帶了其中三位上山,可能就會有想法了。從山上下來的三個門徒可能覺得自己的地位高了起來。就有門徒驕傲了,也有人嫉妒。再加上門徒都以為主耶穌要去耶路撒冷稱王,必須趕緊把自己在王左右的位置喬好,結果你一句我一句的,大家爭的面紅耳赤。

那驕傲,狂妄,並惡道,以及乖謬的口,都為我所恨惡。(箴言8:13)

驕傲在敗壞以先,狂心在跌倒之前。(箴言16:18)

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(雅各書 4:6)

1.      1. 驕傲是神所恨惡的行為

38約翰對耶穌說:「夫子,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,我們就禁止他,因為他不跟從我們。」

請注意,門徒禁止那些奉耶穌的名趕鬼的人的原因是什麼?門徒覺得有權可以決定誰參與服事,非我族類,就不可以參與。只因為他們不跟從門徒。耶穌怎麼回應呢?

39耶穌說:「不要禁止他;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,反倒輕易毀謗我。40不敵擋我們的,就是幫助我們的。41凡因你們是屬基督,給你們一杯水喝的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不能不得賞賜。」(馬可福音9:38-41)

只要是奉主的名服事的,即使是在我們的服事圈之外的,只要是接受基督信仰的人,都是我們的朋友,要與他們團結。這時,主耶穌把十二個門徒叫來,教導他們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原則:如果你想要作頭,指導別人怎麼服事,你必須先成為卑微的用人,彎下腰來,給他人洗腳。你願意嗎?

1當時,門徒進前來,問耶穌說:「天國里誰是最大的?」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,3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迴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4所以,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。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。」(馬太福音18:1-5)

「變成小孩子的樣式」是什麼意思?耶穌說:

我給你們作了榜樣,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。(約翰福音 13:15)

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;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(馬太福音11:29)

耶穌基督雖然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,但為了完成父神救贖世人的旨意:

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(腓立比書2:6-8)

我們都喜歡擁抱神的偉大和耶穌的大使命,卻很少學習耶穌的謙卑樣式成為奴僕,彎下腰去,為門徒洗腳。如果你想做大事,那先從小事做起。

2.      2. 人的小事,神視為大事

31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:「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,有人拿去種在田裡。32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,等到長起來,卻比各樣的菜都大,且成了樹,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。」33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:「天國好像麵酵,有婦人拿來,藏在三斗麵裡,直等全團都發起來。」(馬太福音13:31-33)

當時的門徒也與我們一樣,被自己的虛榮和世界的價值觀所蒙蔽,心裡想的是要做他人眼中有價值,有意義的事,是不是?耶穌對大事和小事做了新的定義。

芥菜種和麵酵的顆粒都很小又很輕,看起來都不起眼,但是一旦放在神的手中時,就能發揮極大力量,帶來很大的祝福。你願意成為那芥菜種和麵酵嗎?

3.     3.  在小事上要盡心盡性盡力

萬軍之耶和華說: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。(撒迦利亞書4:6)

當我們把自己手上的小事做好時,神會透過聖靈來成就大事。在神的眼中,什麼是大的小事呢?

1.      總要儆醒禱告

總要警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你們心靈固然願意,肉體卻軟弱了。(26:41)

大多數基督徒的生活是:沒禱告,也沒事。但是,沒禱告,沒事工。服事沒有果效,很多是由於缺乏禱告。當我們禱告時,神的手就開始做工,雖然我們看不見,但結果往往出人意料之外。

2.      謙卑地服事主

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、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(馬太福音25:36)

耶穌說,給人一杯水喝的,他不能不得賞賜。在服事中,吃虧就是占便宜,是占神的便宜。不必擔心自己在服事團隊中的地位或話語權被別人取代了,只要默默地耕耘,謙卑地服事,神會替你說話的。

3.      帶孩子見耶穌

那時,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,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耶穌說: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;因為在天國的,正是這樣的人。耶穌給他們按手 (馬太福音19:13-15)

絕對不要說,信仰的事讓孩子自己去作選擇,這是落入魔鬼撒旦的圈套裡去了。把孩子帶到基督的面前,這是神的命定,是基督徒的父母責無旁貸的使命。我們將來都到面對在基督台前的審判,都要向神交帳。你說,我的孩子都成人了,也成家了,還有希望嗎?神說,在人不能的,在我凡事都能。問題是,你願意在禱告上付出多少代價,那是你今天要做的選擇?

Let God be God, let go my ego. 讓神來掌權,我完全降服。

願聖靈來更新我們的思維,以信心的眼光在小事上忠心,好讓神來使用我們成就神國的大事。阿們!

 

反思:

1.      在教會生活中,有哪些小事是我可以做,或是已經在做,並能堅持下去的?

2.      在小事上忠心也適用在教會以外的生活:家庭,職場,社區等等,請舉出你自己可行的例子或經歷,好叫你的生活更充實,更有意義,也更蒙祝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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