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著應許作神的兒女 羅 9:6-13
今日讀經:羅馬書 9:6-13
6 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。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
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;惟獨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
8 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
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:「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
10 不但如此,還有利百加,既從一個人,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
11 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做出來,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
12 神就對利百加說:「將來,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」
13 正如經上所記:雅各是我所愛的;以掃是我所惡的。
亞伯拉罕有許多的兒子,但真正被神承認的只有一個,就是從撒拉所生的以撒,是亞伯拉罕憑著信心等到100歲才生出來。在以撒之前,亞伯拉罕已經有了一個長子以實瑪利,是因著人的想法,不是神所應許而生的,所以神不承認這個血統,也不揀選以實瑪利的後裔。除了以實瑪利,亞伯拉罕還有其他兒女,也都不被神揀選,唯有以撒一族。保羅舉此例是要說明,神的揀選,不是憑著血緣關係,而是憑著應許。
至於以撒的二個兒子,以掃與雅各都是利百加生的,也都有純正的以色列血統。但神卻破例揀選了雅各,沒揀選以掃。有許多人想要替神找理由,說神揀選雅各是因為雅各比以掃好,所以更配得被揀選。這些解釋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,但都是畫蛇添足。因為聖經已經明白的說了,神在孩子都還沒出生,善惡還沒有顯明出來之前,就已經決定了。所以不是根據於出生順序,也不是因為善惡,完全都是神的主權。正如羅馬書9:15所說的:我(神)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。
保羅用這二個例子說明一件事,神的揀選,並不是按照人的行為,更不以出身、血統、能力等自身的條件作決定,而是全憑著神的主權與旨意。神的預定與主權,是人能夠得救的唯一條件。在以色列人身上是如此,在萬民中也是如此。有一位牧者說得好,神的揀選是無緣無故的,只為了彰顯祂自己的公義,信實,慈愛,和榮耀。
在人的觀念裡,揀選就要選上好的。好比我們在Costco挑西瓜,要挑大粒的,外觀完整的,甜美可口的,還要敲敲聽聽。然而,神的揀選不一樣,神不是在我們身上找到值得被選上的理由,而是完全根據祂全能,全知,全在的權柄和旨意。
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(加 4:28)
對於神的揀選,我們可能找不到答案,也不需要找任何理由。既然我們如同以撒一樣,憑著應許作神的兒女,我們的責任是完全相信,堅信到底,因信以致於信。這一切都是神的白白恩典,我們就憑信心領受和順服,並把一切榮耀單單歸給生命的主--耶穌基督!
詩歌分享:信靠順服
https://youtu.be/QYMFu9Lhl94
林志寰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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