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行合一的信仰生活 羅 2:12-16

今日讀經:羅馬書 2:12-16

12 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
13 (原來在 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14 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
15 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
16 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。

 

中國有兩句成語和聽道行道的意思相似:知行合一和劍及履及意思是既然知道應做的事,就立刻付諸行動。所以,聽了真道之後,就應當將所聽的,實踐履行在生活之中。

在羅馬教會的猶太基督徒自認有了獨家的律法,所以藐視又論斷外邦信徒。保羅就告誡他們,這樣的行為是驕傲和無知。因為有一天,每個人都要站在神的面前接受審判,不論是外邦人或是猶太人,不論是明白律法的,或是從沒聽過律法的。

神是不偏待人。學習過律法的人,神就用律法來審判他們。耶穌說: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-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(12:48) 耶穌曾嚴厲地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,他們雖然明白神的誡命,口裡也說得頭頭是道,卻沒有活出神的生命。這樣的生命是無法與神連結,也得不著永生的。

至於沒領受過律法的人,或是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,神就用賜給世人的良心來審判他們。良心是神放在每一個人心裏的普世價值觀,是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。但人因著罪性,良心逐漸失去原來應有的功能。最後,神仍以祂的公義和公平來審判萬民。

我們信主是從因信稱義入門,但因信稱義並不是免去了遵行神話語的責任。只是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,自己欺哄自己。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,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,看見,走後,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( 1:22-24)

神透過聖靈,把祂的誡命典章刻在我們的心版上。藉著神的靈與神的話天天塑造,使敗壞的老我更新全然,活出新造的生命,結出聖靈的果子。所以,我們不單要聆聽和研讀神的話,更要謙卑順服地把神的每一句話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,見證主耶穌基督的榮耀。

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。聖經既能賜給我們豐盛的新生命,也能審判我們閒懶不結果子,或是明知故犯的生命。今天,許多基督徒仍活在自我裏面,不讀聖經,不被聖靈塑造,甚至企圖塑造自己心中的神,以滿足自己的私慾,自我安慰。這是走偏了信仰之路,若不悔改,遲早要受到神在真道中的審判。

主耶穌講過一個比喻: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他來對大兒子說:『我兒,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。』他回答說:『我不去』,以後自己懊悔,就去了。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。他回答說:『父啊,我去』,他卻不去。你們想,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?」他們說:「大兒子。」耶穌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 神的國。(21:28-31)

主耶穌希望人不僅要聽祂的話,更要遵行祂的話。然而許多時候,我們卻像小兒子一樣。作爲神的兒女,我們不但要聽道,也要行道,要知行合一,也要劍及履及。

主啊!我來到你的面前,懇求真理的聖靈運行在我裡面,光照我,使我更多明白你的話語,並大大地發出光來。阿們!

林志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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