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讀經:羅馬書 3:21-31
21 但如今,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
22 就是 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;
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
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 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27 既是這樣,哪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28 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
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神的義是什麼?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(羅1:17)在這一節裡,有義、生(命)和信。義是屬於神,生命是屬於基督,信是屬於信徒。神的義包含了:1) 神完全聖潔公義的屬性,2) 神榮耀的作為,3) 神的白白恩典,4)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成就永遠的贖罪祭。
神創造人是按著自己的形象與樣式,原本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與公義。但是當始祖犯罪,世人都活在罪惡之中,不但不能榮耀神,反倒虧缺了神的榮耀,甚至經常羞辱和褻瀆神。因此,人的義在神面前就像污穢的衣服(賽64:6),無法達到神的標準,註定要滅亡。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
感謝神的恩典: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(徒4:12) 人因為罪惡無法站立在神的面前,但耶穌十字架的救贖,給罪人開了一條出路。凡是相信的人就可以披戴基督的義袍,接受耶穌寶血的赦罪,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,與神重新和好,這就是福音好消息。福音不是人做了什麼善行義舉,而是神單方面的作為,是神拯救的行動,慈愛的彰顯,恩典的賜與。
因信稱義是需要從神來的信心,是願意相信神的一切話語,願意接受基督是唯一的拯救,更是持續地信靠神直到永遠。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的入門,而活出義的生命則是每天的進行式。基督徒不是信主得救就等死上天堂,是要與神同工,接受神的塑造,透過聖靈的大能,把新造的生命陶塑在我們裏面,換掉舊有老我罪惡的生命,成為神兒子的性情。
受造的天使因為一次的驕傲與背叛,就永遠墮落成為邪靈。而受造的人也因驕傲與背叛而墮落,但聖子耶穌竟願意道成肉身,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,為世人贖罪。在信仰的道路上,我們最缺乏的認知,就是很難理解到自己的罪是何等的嚴重。正因為對罪的輕忽,也很難體會神寬廣博大的慈愛。結果是很容易隨意犯罪,又隨便認罪,始終沒有真正的悔改與轉變。
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。(林後5:21)
主啊!我樂意聽從你,親近你,俯伏在你的面前。求聖靈來光照我,充滿我,更新我,好叫我進入一切的真理,完全的得著你,享受真正的自由。阿們!
林志寰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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