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基督同死同活 羅 6:1-11

今日讀經:羅馬書 6:1-11

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

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

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

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

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,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;

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

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

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

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
10 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 神活著。

11 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
 

我們既然已經是基督徒了,絕不可以因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,就繼續活在罪中。當然我們還會犯罪,但是我們不故意犯罪,不繼續犯罪,也不以犯罪為樂,而是以犯罪為痛苦。一個真實得救的人,應當對罪會很敏感,常常在主前坦承自己的罪行,尋求主的饒恕,並且真心悔改。

世上每個人都受罪的轄制,唯有死了才可以脫離罪的鎖鍊。受洗歸入主的真正意義,就是見證基督徒已經與基督同死同活。與基督同死,並不是說人的肉身要死去,而是藉著聖靈的洗淨和更新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。這是把舊人釘死在十字架上,治死那本來作罪的奴僕的舊我。

耶穌用祂的死救贖了我們,經過信心的洗禮,我們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死了。既然死了,脫離了罪身,怎能繼續留在罪中呢?當然不可以,我們要向神活著,為榮耀主而活。

現在讓我們反思一下,你是否正濫用神的恩典,作為繼續活在罪中的藉口?你是否已經遠離了亞當罪和死的轄制,活出基督復活的榮耀生命?
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(2:20)

我們既因耶穌獲得一個新生的樣式,就應當像耶穌一樣,活出榮耀神的生命。這是藉著聖靈的大能與基督同死同活,與基督聯合的生命,也是基督徒應當向世人發出的恩典的宣告。

 

林志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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