脫離卑賤的事,作貴重的器皿 羅3:9-20

今日讀經:羅馬書 3:9-20

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強嗎?決不是的!因我們已經證明: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。

10 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
11 沒有明白的;沒有尋求 神的;

12 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

13 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舌頭弄詭詐,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,

14 滿口是咒罵苦毒。

15 殺人流血,他們的腳飛跑,

16 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。

17 平安的路,他們未曾知道;

18 他們眼中不怕 神。

19 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。

20 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 

保羅引用詩篇14:1-353:1,以及傳道書7:20論到世上沒義人,全然敗壞,心中充滿詭詐,口裏盡說傷人不利己的話。然而,仍有不少人還覺得自己不錯,因為跟別人比起來,就算比上不足,比下也有餘,不是嗎但是,在神的眼中,世上沒有一個義人,連一個都沒有。再好的人也無法倚靠善行,在神面前達到稱義的標準。所以,信徒的得救並不是因為行為比別人好,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。

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,是要成為神的兒子,作神的僕人,管理祂創造的世界。人生的目的,就是被神使用。人若偏離了神,就變為破碎無用的瓦器,人生都是白活,結局都是死亡。而神賜律法給人的目的,不是要人靠行律法稱義,而是要證明人的軟弱與不能,藉此認清自己的敗壞和邪惡,只有回轉歸向基督一途。

在世人的眼中,根本不怕神。不怕神,就是不敬畏神。不敬畏神,是因為不認識神,不相信神,也不肯聽神的話。人什麼都怕,怕死,怕苦,怕病,怕窮,怕人的眼光和議論,但就是不怕神。因為人自己想要當神,凡事靠自己,凡事自己作主,不願讓出生命的主權,不願被神掌管,更不在乎神的威嚴與審判。所以,先知以賽亞說: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;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。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;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。(64:6)

保羅苦口婆心地提醒當時的羅馬信徒,也提醒今天的我們,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應當真心地敬畏神。真正的敬畏,就如箴言8:13所說: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。敬畏神,就是活出愛神所愛,恨神所惡的生命果子。

求神憐憫我們,沒有人可以靠自己誇口或稱義的,都需要信靠基督,都需要倚靠聖靈,使我們勇敢地面對自己,與神同行,活出榮耀基督的生命。

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就必作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(提後2:21)


林志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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