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心開始,超越自我 馬可福音 7:14-23 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(羅馬書 8:37) 得勝之意是更新,就是要超越自我。有餘是不斷,持續之意。得勝有餘的秘訣是依靠愛我們的主,就能不斷的超越現在的我。 14耶穌又叫眾人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都要聽我的話,也要明白。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,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。」(有古卷加:16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)17耶穌離開眾人,進了屋子,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。(馬可福音 7:14-17) 我們不但要聽明白神的話,更還要有行動,聽到就要做到。耶穌說:吃進去的東西只會影響到自己的健康,不會傷害他人。然而,我們的言行和舉止,卻會時時得罪神,也得罪身邊的人。 18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?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,不能污穢人,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,乃是入他的肚腹,又落到茅廁裡。(這是說,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)」;20又說:「從人裡面出來的,那才能污穢人;(馬可福音 7:18-20) 在利未記11章中,摩西的法律規定了以色列人的飲食條例,列出了什麼可以吃,什麼不能吃。然而,耶穌竟然說,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,都可以吃。人的心才是決定食物是否潔淨的關鍵,而不在於食材本身。使徒保羅也說: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(羅14:14) 難道耶穌和保羅都要推翻神在古代頒佈的誡命和典章嗎?當然不是。 以色列人世代遵行神的律法,誡命和典章,但他們遠離了神話語原本的精神和用意。聖經上說,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的。但常被忽略的也是律法最重要的目的,是教人以敬畏的心親近神。 因此,耶穌曾說:我來不是要廢去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。耶穌不是否定律法,乃是把律法作更精準的詮釋,並且以身作則,好叫人人都能更合神心意的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。 耶路撒冷啊,你當洗去心中的惡,使你可以得救。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?(耶利米書4:14) 基督徒有聖靈的內在,身體是聖靈的殿,人人都是移動的聖殿,就當追求聖潔。如何洗去心中的惡呢? 1. 找出生命中的內在垃圾 耶穌對門徒說: 21因為從裡面,就是從人心裡,發出惡念、苟合、22偷盜、凶殺、姦淫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謗讟、驕傲、狂妄。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,且能污穢人。」(馬可福音 7:20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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