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:7-11

今日讀經:羅馬書 2:7-11

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;

惟有結黨、不順從真理、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;

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

10 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
11 因為 神不偏待人。

 

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,人若遵守,就必因此活著。(18:5)

摩西律法規定,人只要能完全遵守律法,過著完全聖潔的生活,便可以得著永生。但是,沒有一個人能實際做到。換言之,沒有人能憑著自己的善行義舉,藉著積功德而得到神賜的永生。因此,神設立了真正的拯救之道,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,叫一切相信祂的可以白白地得到救恩。信心,就是人進入基督恩典的唯一門檻。

保羅說,凡恒心行善,尋求榮耀,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。這絕對不是教導人要靠行為稱義,而是強調神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以相同的標準來審判。這標準是什麼?

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,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( 16:27)

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(林後 5:10)

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。(6:8)

經文告訴我們,神按照我們的行為來審判,不僅在人面前的言語行事,連隱秘不為人知的事,祂都要審判。今天我們做了好多的事是沒有人知道的,天不知,地不知,鬼不知,人不知,但神知道,神要以此來審判。在審判的主面前,我們都是赤露敞開的,無處可躲。

既然神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,我們就應多行善事,但這絕不是要積功德。善事是按神的旨意所行的事,是神視為美好的事,並且要持之以恒。凡尋求神,饑渴慕義,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的人,神的靈就充滿他們,賜他們永生。反之,若是汲汲於在地上或是在教會裡結黨(self-seeking),這是自私自利,不願順從真理,心中無神。神遲早要以嚴厲的刑罰苦待這些人,好叫他們知道並認獨一的真神識耶和華。

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洗的眾人說:「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憤怒呢? 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!不要自己心裡說:『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。』我告訴你們,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 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裡。( 3:7-9)

在末後的世代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,就是從神的教會開始。這一點,我們千萬要謹記在心,而且要警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,遠離了神。既然擁有了基督的生命,就應在行為上活出那榮耀尊貴的生命,並且把那信心表現出來。

 

林志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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