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必以公義審判罪惡 賽 63:1-6

今日讀經:以賽亞書 63:1-6

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,穿紅衣服,裝扮華美,能力廣大,大步行走的是誰呢?就是我,是憑公義說話,以大能施行拯救。

你的裝扮為何有紅色?你的衣服為何像踹酒醡的呢?

我獨自踹酒醡;眾民中無一人與我同在。我發怒將他們踹下,發烈怒將他們踐踏。他們的血濺在我衣服上,並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。

因為,報仇之日在我心中;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。

我仰望,見無人幫助;我詫異,沒有人扶持。所以,我自己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;我的烈怒將我扶持。

我發怒,踹下眾民;發烈怒,使他們沉醉,又將他們的血倒在地上。

 

這段經文是預言神必定會以憤怒與嚴厲的刑罰,對付以色列的仇敵--以東。以東是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的孿生哥哥以掃的子孫,住在死海的南方。他們本是以色列人的兄弟,神也曾命令以色列人進迦南時以禮相待。但以東竟不念兄弟之情,不斷騷擾攻擊以色列民。以東人曾煽動猶大國王反叛巴比倫,但當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之後,他們卻幸災樂禍,乘火打劫。對於同胞兄弟,他們助紂為孽,毫無憐憫之心。

耶利米書49:7-12也提到以東的悲慘下場:論以東。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… 我向以掃追討的時候,必使災殃臨到他。… 我卻使以掃赤露,顯出他的隱密處;他不能自藏。他的後裔、弟兄、鄰舍盡都滅絕;他也歸於無有。… 耶和華說:「我指著自己起誓,波斯拉必令人驚駭、羞辱、咒詛,並且荒涼。她的一切城邑必變為永遠的荒場。」

以東的意思是紅色,而這位救贖主也是穿紅衣服。這衣服是因為仇敵的血濺在衣服上,就像被葡萄汁染紅了。以東的結局是徹底的國破家亡,百姓遭到驅離和殺戮,繁華的城池變為荒涼。

這世界的盼望既不在於某種制度,也不在於某些人,而是完全在乎這位憑公義說話,以大能施行拯救的神。祂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,以公義扶持自己。這也是神的僕人彌賽亞的兩大工作:報告耶和華的恩年,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。(61:2) 救贖和審判,都是由主耶穌基督完成的。

論到神的審判與刑罰,一定要了解神的公義與慈愛,都是神屬性的一部份,是相輔相成的。神眼中的罪惡就是公然敵擋神,悖逆神的話語和主權。神對罪惡的痛恨,是彰顯神的公義。神對罪的審判是死,就是與神隔絕。神是有惡必報的: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(4:7)

然而,耶和華並不喜歡殺戮流血,祂喜悅人的悔改,轉回歸向祂。至今,神對人的犯罪仍然是忿怒的。當人在神的面前真心地認罪悔改時,神便將祂的忿怒交由耶穌來替我們承擔了,這就是神的慈愛。神的慈愛,並不是允許我們繼續犯罪,活在老我自大之中,而是寬容允許我們,一再給我們機會,使我們在有生之年得以不斷成長進步,漸漸脫去老我,脫離罪惡,生命多結果子,滿有基督的性情和品格。

主啊!求你不斷提醒我,遠離罪惡,仇敵,老我,和世界的誘惑,好讓我與你更加親密連結,更有你的聖潔馨香之氣。阿們!

 

林志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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